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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党员大会怎么开?

时间: 2021-12-03 来源: 区直机关工委宣传部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支部大会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

会议职权: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参会对象: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员干部或入场积极分子列席。

会前准备:党支部委员会应在会前确定好党员大会的议题,议题要明确,中心要突出;党支部委员会要在会前将党员大会的内容、目的、时间和要求等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明确会议所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以便在党员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要求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都应参加党员大会,如个别党员因故请假,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应尽可能在会前听取这些同志对议题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党员大会。

大会基本程序:主持者要报告本支部党员的应到数、实到数、缺席数,说明个别党员缺席的原因,宣布会议是否有效;围绕会议的中心议题,按预定议事程序进行,每个党员要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开展讨论;需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应提出具体的要求;对需要做出决议的议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会议记录:为了正确贯彻会议决议、决定,应由专人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党员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议题、党员发言的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专人保管,存档备案。

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党建读物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