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中)直单位拟推荐西藏自治区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象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藏政法〔2026〕74号),区直机关工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优中选优原则,经各单位组织推荐、内部公示、工委委务会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初审通过,现将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自治区直属机关“平安建设”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9个)
1.日喀则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2.拉萨海关所属聂拉木海关
3.西藏出入边境边防检查总站扎西岗边境派出所
4.自治区党委机要局信息化管理处
5.自治区公安厅三总队二支队
6.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处
7.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
8.西藏自治区消防总队加查县消防救援大队
9.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保卫处
自治区直属机关“平安建设”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9个)
1.赤列桑旦 自治区公安厅三总队三支队二级警长
2.次登罗布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3.平措朗加 自治区地勘局第二地质大队水环院院长
4.顿珠 自治区总工会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
5.李超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综治督导处三级主任科员
6.吉美 拉萨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监督与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7.郭晓 自治区科技厅科技专项处三级主任科员
8.丁忠峰 区直机关工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9.平措云旦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公示期为2026年9月9日至9月1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直机关工委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电话:0891-6831925
通讯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天海路14—2号

时间: 2026-09-09
来源: 区直机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