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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中)直单位拟推荐西藏自治区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象的公示

时间: 2026-09-09 来源: 区直机关工委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藏政法〔2026〕74号),区直机关工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优中选优原则,经各单位组织推荐、内部公示、工委委务会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初审通过现将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自治区直属机关“平安建设”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9个

1.日喀则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2.拉萨海关所属聂拉木海关

3.西藏出入边境边防检查总站扎西岗边境派出所

4.自治区党委机要局信息化管理处

5.自治区公安厅三总队二支队

6.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处

7.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

8.西藏自治区消防总队加查县消防救援大队

9.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保卫处

自治区直属机关“平安建设”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9个)

1.赤列桑旦 自治区公安厅三总队三支队二级警长

2.次登罗布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3.平措朗加 自治区地勘局第二地质大队水环院院长

4.顿珠 自治区总工会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

5.李超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综治督导处三级主任科员

6.吉美 拉萨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监督与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7.郭晓 自治区科技厅科技专项处三级主任科员

8.丁忠峰   区直机关工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9.平措云旦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公示期为2026年9月9日至9月1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直机关工委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电话:0891-6831925

通讯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天海路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