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情况
抓好学习教育,夯实思想基础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14次,研讨8次,宣讲6次,党组会议学习24次,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厅党组和基层党组织集中学习研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民族工作部署要求作为基层党组织必学篇目,列入机关党建考核内容。二是强化学习教育。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学习研讨、讲党课、专题宣讲、参观红色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等,教育党员干部充分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大意义,“五个认同”深入人心、民族团结进步思想不断夯实。厅党组和各基层党组织集中学习442次、交流研讨173次、县处级以上干部撰写心得236篇。印发《关于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西藏地方与祖国关系史宣传教育的通知》,各支部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学习交流、读书会、实地参观等宣传教育活动。
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夯实组织基础
一是开展民族团结共创共建。机关和事业单位40个支部与37所学校(院系)结对,通过党建指导、政策宣讲、办实事等,与学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县处级干部“传帮带”活动,围绕理论学习、思想政治、工作能力、作风建设等加强对青年干部的“传帮带”。二是开展“民族团结先锋行”活动。在厅办公室、教师处、考试院设立服务民族团结工作窗口、岗位,做好接待服务群众和师生工作。三是开展进社区联系服务群众活动。进社会报到服务341人次。四是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明确党组16项和处室(单位)76项办实事清单,党员立足岗位职责,着力解决群众和师生急难愁盼问题。大学生创新创业巡回宣讲培训、高海拔边境地区教师职称倾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免费教育补助政策完善、送教下乡、教育优质资源推送、招生考试政策宣传咨询服务、学校供暖、安全饮水、改厕、实验室建设,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职业学校驾驶培训等办实事项基本完成。
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夯实法制基础
厅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教育法治工作,制定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法治政府建设、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等,公布普法责任清单45部,落实普法经费210万元。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进校园、“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教育活动。厅党组和基层党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及规划、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及规划等,邀请法学专家面向全体干部宣讲。组织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参加生态环境、退役军人保障、党史党规等法律法规考试,干部职工参考率达到95%以上,合格率达到100%。
提高做好民族工作水平,夯实能力基础
一是加强机关政治建设。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落实共产党员不信仰宗教行为规范,开展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评估,确保党员干部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二是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在教师中率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成为践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力军和示范者。利用“小小石榴籽,殷殷中华情”开学第一课讲述身边民族团结故事,引导学生增强“四个自信”“五个认同”,培育爱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坚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从娃娃抓起,“三科”教学实现全覆盖。编写《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读本》(青少年、少儿),三年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学校90所、班级90所、宿舍80个、先进个人150名。三是深化稳定安全长效机制。统筹稳定安全、疫情防控和教育事业发展,依法稳妥化解教育领域矛盾纠纷,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教材审核管理,开展“三无一进”整治,管好教学、科研、网络等阵地,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确保教育系统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