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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建研究:在机关党建中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

时间: 2021-11-12 来源: 机关党建研究

王志强

2016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出部署。2016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正式写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并在其中的第七条形成了如下规范表述: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成果,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遵循。机关党的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提升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也必然要求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一、在机关党建中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理论逻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机关党的建设是机关建设的根本保证。”在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必然要求不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也成为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必然要求。(一)机关党建的地位作用决定了需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机关党建任务重、责任大,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关系着机关工作的效率,关系着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在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布局中,机关党建工作内容繁多、任务艰巨,机关党建的地位作用有其特殊重要性,这种特殊的地位作用必然要求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方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加强机关党建的必然要求。1859年5月,马克思在《致恩格斯》中曾指出:“我们现在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在反对巴枯宁主义的斗争中,恩格斯在《桑维耳耶代表大会和国际》中明确指出:“没有任何服从纪律的支部!没有任何党的纪律,没有任何力量在一点的集中,没有任何斗争的武器!那么未来社会的原型会变成什么呢?简而言之,我们采用这种新的组织会得到什么呢?会得到一个早期基督徒那样的畏缩胆怯的而又阿谀奉承的组织。”马克思主义政党历来重视纪律建设,在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加强机关党的纪律建设更显必要,在机关党的纪律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的情况下,必须进一步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另一方面,在机关党建中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进一步在实践中完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需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已经被实践证明了的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武器,自提出并写入党内法规以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实践中得到了不断丰富和完善,在机关党的建设领域亦是如此。机关党建作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践创新提供了重要的舞台,与此同时,在机关党建的实践应用中,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必将因汲取到充分的营养成分而得到进一步丰富发展。(二)机关党建的总体要求决定了需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10年9月20日,习近平同志在国土资源部专题调研机关党建时,对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组织走在前、作表率提出了5点要求,即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一流队伍”中走在前、作表率。“下之所以为,惟上是视。”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的总体要求必然要求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机关党建工作必须适应新时代需要,以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重要抓手,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抓住“关键少数”、管好“绝大多数”,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党的建设各方面走在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前头。每一名党员加入党组织都是一个志愿选择的结果,并且承诺和愿意接受政党组织的信仰、管理和规范以及特殊的纪律要求,对广大机关党员干部而言政治素质要求更高、纪律自觉性要求更强,更强调制度约束和纪律规范。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的总体要求也必然对机关党员干部提出更严格的纪律要求,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是执行这一严格要求的有力武器。总体来说,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是政党治理模式的改进,能够推进政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走在前、作表率,抓住“关键少数”,管好“绝大多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发展政党治理模式提供了重要抓手和实践平台。(三)机关党建的职责定位决定了需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新时代机关党建必须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职责定位,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其一,围绕中心的职责定位要求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过程中,机关党员干部担任一定的职务,拥有一定的职权,也具有了一定的纪律风险,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是将纪律建设的关口前移,确保机关干部能够“干成事、不出事”。其二,建设队伍的职责定位要求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机关党建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大熔炉,必须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是以爱护干部为出发点,让干部少犯甚至不犯错误,把问题发现在苗头、消灭在未然,这样既是对组织负责,也是对干部负责。毛泽东同志指出:“我们揭发错误、批判缺点的目的,好像医生治病一样,完全是为了救人,而不是为了把人整死。”如果不管不顾、养痈遗患、任其滑落,就是对组织和干部的不负责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是要求对应不同程度的问题,层层把关、步步设防,不仅治“病树”、拔“烂树”,更要护好整片“森林”。其三,服务群众的职责定位要求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时清醒地指出:“中央和国家机关居‘庙堂’之高,容易脱离群众、脱离实际、脱离一线,容易滋生官僚主义、衙门作风。”对各级机关党的建设而言,也存在着此类脱离群众、脱离实际、脱离一线的风险。党执政后最大的危险就是脱离群众,机关党建服务群众的职责定位要求必须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要加大在群众纪律方面的监督执纪,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在机关党建中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践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勇于探索实践、善于总结经验,机关党建工作才能不断提高质量、充满活力。”在机关党建不断改革创新的过程中,如何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

(一)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

机关党建工作做得怎么样,关键看机关基层党组织建得强不强、活动开展得活不活跃、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得好不好。首先,要严格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要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毛泽东同志指出,自我批评就好像我们“天天要洗脸,天天要扫地一样”,强调“有无认真的自我批评,也是我们和其他政党互相区别的显著的标志之一”。将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展开“正确的而不是歪曲的、认真的而不是敷衍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这是我们党“抵抗各种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侵蚀我们同志的思想和我们党的肌体的唯一有效的方法”。不断强化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根本目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党员、干部应当在会上把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个人需报告的重大事项和有关问题说清楚。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以及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传承红色基因,加强党性锻炼,扎实推进对党忠诚教育。其次,要强化日常监督职能。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填补从好党员到“阶下囚”、从好的公职人员到“阶下囚”两个方面监督的空白,解决党员干部不违法就没人管和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有人管、职务违法无人问等问题。要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管到人头”的优势,严格党员日常监督,依靠机关基层党组织把党员管住管好。紧盯重点问题线索、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加强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纪律审查等工作,进一步加大违纪违法案例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减存量、重点遏增量,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确保机关风清气正。再次,压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对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更是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立足教育、感化、挽救,通过真诚态度、人文关怀,以情感人、以纪律人,坚持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鼓励担当作为相结合,既注重把“严”的主基调坚持下去、守护好公平正义底线,又注重呵护改革创新精神、保护干部主动性积极性。

(二)多措并举加强纪律教育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要加强纪律教育,不搞不教而诛,满腔热情教育挽救干部,使更多的干部知错知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小过即问、动辄则咎。同时抓牢实践“四种形态”的关键环节,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始,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敢于直面问题、指出问题、纠正问题,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自律和他律、信任和监督、职权和特权、原则和感情的关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要坚持预防为主,尤其要强调纪律教育的“治未病”功能。要严字当头,把纪律的螺丝拧得紧而又紧,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多做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工作。在延安整风运动中,毛泽东同志指出,“要相信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干部是好的和比较好的。犯了错误的人,大多数是可以改的” ,“打击面要小,教育面要宽”。在《学习与时局》报告中他进一步指出,“对于人的处理问题取慎重态度,既不含糊敷衍,又不损害同志,这是我们的党兴旺发达的标志之一”。与此同时,要创新纪律教育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先进典型教育,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注重从身边的机关党员干部中选取教育素材,注重“身边的感动”“平凡的力量”的巨大鼓励作用。警示教育要入脑入心,达到震撼心灵、规范行为的作用。对发生违反纪律问题的单位,要求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违纪问题原因,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定期汇报整改结果,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作用。

(三)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在机关党建工作中,必须准确把握“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的内涵本质,及时转变监督执纪理念,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在全面从严治党大局中把握执纪审查重点,综合运用谈话函询、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移送司法等处理方式,“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既兼顾发挥每种形态作用,又做到有的放矢。“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是党内监督的基础工作,抓住了这个环节,党员干部就能不犯或少犯错误,机关党建要在这方面多用力、想实招、出妙招,激发第一种形态的最大潜能;第二、三种形态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调整等方式,分类处置、层层设防,有效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第四种形态体现了我们党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四种形态”环环相扣,体现着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机关党建中要突出宽严相济的监督执纪政策,对于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干部要从严惩处,对于具有配合审查、积极退赃、检举属实等情节的则可以进行形态转化,从轻、减轻处理,加强教育,使其对纪律处分心服口服。引导受处分党员放下思想包袱,积极参加组织生活、社会活动,对近年来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梳理,积极稳妥使用影响期满、表现突出的干部。

【作者系江西省委党校(江西行政学院)党史党建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