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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税务系统着力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

时间: 2021-06-10 来源: 西藏纪检监察网

今年以来,自治区税务系统以“四个坚持”深入学习贯彻税务总局党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关于构建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工作部署及要求,围绕实现不履行源头监督有人管、事中监督不及时有人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有人管、监督最终成效不好有人管的“四个有人管”为目标导向,在先行试点基础上制定《西藏自治区税务系统深化贯彻落实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和“6+4+4”工作机制,着力推动监督工作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积极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以“四个坚持”确保学深悟透。各级税务部门坚持系统学、全员学、实践学、清单学,确保深入学习贯彻税务系统“1+1+4+N”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结合一体推进“三不”工作要求,全面构建“政治建设一体深化、两个责任一体发力、综合监督一体集成、党建业务一体融合、约束激励一体抓实、组织体系一体贯通”的“六位一体”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以党委和党委理论中心组会议、党支部“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个人自学等方式在深学细悟、学以致用上下功夫。紧密联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细致梳理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目标任务,对标对表、挂图推进。

以“六个着力”推动全面监督。各级党委围绕贯彻落实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链”,针对监督协同、监督考评、外部监督、遵规守纪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深入分析研究,以常态化会商机制、实行综合监督人才库和特约监督员、开展履行主体责任季度评估和“四位一体”警示教育活动等为抓手,通过绩效管理强化机关带系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贯通联动,同向发力、一体落实。

以“四个强化”推进精准监督。各级纪检部门主动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完善“再监督、抓延伸、排风险、走出去”的工作思路举措为监督机制运行当好“枢纽”。紧密结合线索渠道较窄,日常廉政风险防范不够及时、长效机制不够完善,纪税协作不够深化,纪法衔接不够常态,派出机构监督不够有力等问题,通过周分析、月督促、季评估、年报告会商机制和纪检联络员制度强化专责监督,努力实现监督工作全时候、全方位、全覆盖。以定期组织梳理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当中的廉政风险点为切入口,发挥好纪检建议书的督促整改和风险应对作用。加强向地方纪委监委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力度,定期走访司法机关,延伸拓展“八小时以外”监督渠道。

以职能监督形成监督常态。职能部门按照“职责所在,监督所指”的原则制定日常监督工作办法,实行动态管理,推动监督的自觉性和规范性。以“网格化”构建上下级职能部门之间责任落实、风险应对、问题整改、制度建设纵向联动机制和内部控制、风险预警、专项整治、完善制度横向贯通机制,提升工作协同。结合季度监督工作报告,查找梳理履行职责当中的不足和风险,实行归口推送,提升监督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