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举办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讲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精神,近日,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举办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专题讲座,邀请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专家以“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开启美丽西藏建设的法治化新篇章”为题作专题辅导。
讲座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既有理论解析,又有实践阐释;既通过创新案例深入剖析,又以详实的数据精准分析;既阐述了国家层面的总体要求,又讲解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特殊要求,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政策性、实践性,为西藏机关事务领域干部深入学习、主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深刻理解《生态环境法典》的实质内涵提供了思想启迪和方法指引。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法典的特殊重要意义。《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首部生态环境领域基础性、综合性法典,把绿色发展、节约集约、生态保护等要求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国之大者、法之重典的战略举措和实践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学好、用好、落实好《生态环境法典》是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推动公共机构节约建设、树牢机关示范标杆的必然要求,务必依法落实、刚性执行。
会议指出,要精准把握法典对机关事务工作的实践要求。围绕全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高质量发展目标和绿色低碳管理提升与技术应用改造升级,制定出台全区“十五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规划和能耗定额地方标准,开展公共机构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统计调查,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要求,推动法典精神贯彻机关事务工作全过程。牢牢把握机关事务工作政治属性和使命定位,锚定履行节能降耗、生态环保职能职责,以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全国低碳日等为契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好《生态环境法典》精神,引导干部职工培养绿色低碳、简约适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为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作出新贡献。

时间: 2026-06-12
来源: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