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机关工委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报告会暨第三期“西藏机关党建讲堂”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全面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雪域高原落地生根,区直机关工委于8月25日在自治区司法厅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报告会暨第三期“西藏机关党建讲堂”。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宣讲团成员、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主任姚宇同志作宣讲辅导。区直机关工委组宣部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区(中)直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青年团员代表157人聆听了宣讲辅导。

姚宇同志以其切身的实践经验、丰富的知识储备、宏阔的历史视野,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立法的前因后果、法律条文的基本内容与核心要义、宣传贯彻该法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何使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推进我们当下工作四个方面,系统阐释这部法律的立法背景、主旨,详细解读该法核心章节,深刻剖析落实当中的重点难点,为区直机关党员干部、青年团员作了一场思想深刻、法理扎实、贴合实际的宣讲报告。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宣讲辅导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按照自治区党委的工作安排,充分发挥区直机关“第一方阵”“第一梯队”的示范带动作用,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巩固拓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全面提升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在以高质量党建促进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为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西藏新篇章贡献机关党建力量!

时间: 2026-08-26
来源: 区直机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