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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院“我为群众办实事” 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时间: 2021-11-10 来源: 区高院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绝对领导,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行一是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不动摇。全区法院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区党委和最高法实施办法修订《中共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工作规则》,主动向各级党委、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案件428次,深入开展“‘两个维护当标杆、政治忠诚作表率大讨论活动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研讨,确保党中央和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执行二是坚持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动摇。制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西藏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三更专题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高院机关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0次,全区法院开展学习研讨12703人次、专题培训8392人次、警示教育10580人次、深入检视问题3735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三是坚持建强基础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不动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支部,严格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建工作制度,评选表彰优秀党员19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7名、先进党组织27个。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民法典为着重点、以法官为主力军、以法庭为主阵地,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开展宣传2170次、发出资料15万份、悬挂横幅2300条、受教育群众达20万人次。坚持强基导向,67.8%的法官在基层,2.0455亿元专项资金分配到基层,着力补齐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严格选人用人、提拔调整170人次自主办班和上级调训85731人次、着力提升群众工作能力。院机关召开党建专题会2次、意识形态专题会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1次,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组织培训5202人次、签订责任书4919份,高院机关制定为基层减负5个方面21条具体措施,推动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

始终坚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全区工作大局一是深入推进平安西藏建设。充分发挥审判机关在反分裂斗争中的职责作用,依法严惩各类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严惩涉黑涉恶以及故意杀人、爆炸、抢劫、绑架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犯罪,严惩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持续组织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回头看以及涉黑恶、职务犯罪、民生等案件专项行动。二是护航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十四五规划,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金融诈骗、内幕交易等犯罪6件,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69件,审结民间借贷、网络借贷等案件2685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破产类案件15件,审结劳资纠纷、农牧产品生产销售等领域案件2760审结知识产权案件94件,审结行政案件59三是服务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制定关于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的意见,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20四是维护边防巩固、边境安全。把项目资金向21个边境县法院和边境人民法庭倾斜,严格落实《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建立涉军维权立案、审判、执行绿色通道,夯实边防巩固基础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一是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加大在维护正义、救济权利、保障安全、优化服务等方面供给,审结一审民事案件13468同比上升61.84%审结劳动争议、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就业、交通事故等涉民生案件1084依法判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3人;强化对老弱妇幼病残、农牧民工等群体司法保护,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216件,探索建立家事案件冷静期、心理测评干预、案后跟踪回访等制度;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等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挪用、骗取、侵吞扶贫资金等腐败犯罪42件,妥善化解三农纠纷68起,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94万元二是加强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落实当赔则赔、应救尽救,推进城乡人身损害赔偿统一标准试点,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件,依法为困难群众免诉讼费117.08万元。三是完善便民利民举措。扎实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提升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巡回办理诉讼服务品质,为群众提供立案查询、材料收转、信访接待等服务36863群众满意率100%,当场立案率达83%法官人均办案34.54同比上升40.41%院庭长结案766830.21%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建设网上接收立案3889件,远程视频调解案件2042件,主动推送审判流程信息1.98万条、执行信息1.56万条、裁判文书10637份,开展庭审网络直播11196场次、累计观看量超过3591万人次,发挥辅助办案、促进审判管理作用,提升智能化水平。四是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针对两会期间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分工方案,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邀请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信访接待等897余人次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完善与政协及各民主党派通报工作、联席会议、走访调研等机制,全区法院办理政协提案3走访接待委员112人次,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依法审结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案件9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19人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主动向社会公开重大司法举措和成效,人民陪审员参审2333件案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